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87

87.来自火星的一些

87.来自火星的一些灵人来到我这里,贴近我的左太阳穴。他们在那里向我呼出他们的言语,但我不明白它。它的流动极其柔和,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如此柔和的东西,就像最温柔的微风。它从上面吹向我的左太阳穴和左耳,接着吹向我的左眼,又逐渐移动到右眼,然后流下来,尤其从左眼流到唇部。一到达唇部,它就进入嘴,在口腔内行进;事实上,通过咽鼓管进入大脑。当这呼吸抵达那里时,我明白了他们的言语,并能与他们交谈。我发现,当他们与我交谈时,我的唇在动,我的舌也稍微在动。这是由于内在言语与外在言语之间的对应关系。外在言语由前往耳朵外膜,然后通过耳朵里面的小器官、膜和纤维被传达到大脑的清晰声音构成。

由此可知,火星居民的语言不同于我们地球居民的。它声音很小,几乎是无声的,并经过很短的途径进入内在听觉和视觉。它因具有这种性质而更完美、更充满思维观念,因而更接近灵人和天使的语言。言语中的实际情感也表现在他们脸上,思维表现在他们眼里;因为对他们来说,思维与言语,以及情感与面部表情行如一体。他们认为想一套,说一套,或意愿一套,脸上却表现另一套是一种罪恶。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伪善或伪装、欺骗、狡诈。

我们地球的上古之人的语言也是这样;在来世,我通过与他们中的一些人交谈而获知这一点。为说明这个问题,我想把我所听来的讲述如下:我通过一种无法描述的流注被指示,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拥有哪种语言。也就是说,它不像我们这个时代的有声语言那样发出清晰的声音,而是静默的,是通过内呼吸而非外呼吸实现的;因此,它是思维的语言。我还被恩准觉察他们的内呼吸是什么样;它从肚脐向心脏行进,因而在他们说话时经过唇部,无需发出任何声音。它不是经由外在途径,敲击所谓的耳鼓进入别人的耳朵,而是经由如今叫咽鼓管的内在途径进入。我被指示,他们通过这种说话方式表达心灵感觉和思维观念,远远比清晰的声音或口头言语能表达得充分的多。这种语言同样靠呼吸来调节,这呼吸是外在的。因为没有一句话,确切地说,没有一句话的一个部分不是靠呼吸来调节的。不过,对这些人来说,语言要完美的多,因为它靠内呼吸来调节;而内呼吸因更内在,更适合并适用于思维观念,故更加完美。此外,它也借助唇部的轻微动作和面部表情的相应变化。事实上,由于他们是属天之人,所以,凡他们所想的,都从他们脸上和眼睛里闪耀出来。它们的变化是一致的,面部表情反映情感的生命,眼睛反映光。他们绝无可能表现出与他们所想的不一致的任何面部表情。他们因通过内呼吸,也就是人之灵本身的呼吸说话,故能与天使来往并交谈。

火星灵的呼吸方式被展示给我,我发觉他们的呼吸从胸腔向肚脐行进,从那里通过胸部以一种难以察觉的呼吸向上流到嘴口。这一点,连同我所经历的其它证据使我看出,他们具有属天的性情;因此,他们与那些属于地球上的上古教会之人没什么区别。灵人和天使都有呼吸(AC 3884, 3885, 3891, 3893)。

属天的奥秘 #3915

3915.“使她生子

3915.“使她生子在我膝下”表内在真理情感的承认,结合就始于这种情感。这从“生子”和“膝”或“大腿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生子”是指信仰和行为上的承认(参看3905节);“膝”或“大腿”是指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(3021节),因而是指属于信之真理与爱之良善结合的事物;因为真理与良善的这种结合是主国度中最根本的婚姻。因此,“生子在我膝下”表对“拉结”所代表的内在真理的一种承认。古人通过妻子的同意而承认使女或婢女所生孩子的合法地位,他们承在妻子膝下以便得到承认。这一习俗源于古教会,因为古教会的敬拜在于宗教仪式,而这些仪式是属天和属灵之物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。在古教会,由于“生子”表示对真理的承认,而“膝”表示婚姻之爱,因而表示出于情感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,所以,当妻子不生育时,便采纳了这种仪式,以防止她代表不能复活得生命的死人(照刚才所述,3908节)。
就内义而言,这些话表示由情感所产生的肯定或承认的第二层级。因为若要产生结合,情感必须存在于承认或肯定中。事实上,一切结合都通过情感产生,因为没有情感,真理就没有任何生命可言。例如,知道以下真理,即:当爱邻舍,仁爱就在于此,并且属灵的生命在于仁爱,却没有情感,即没有发自内心对它们的意愿,就纯粹是记忆知识。没有情感,这些真理就没有生命;不管人有多么了解它们,他仍不会爱他的邻舍,而是爱自己胜过邻舍,并且过着一种属世的生活,而非一种属灵的生活。他的属世情感统治属灵情感,并且只要属世情感占统治地位,人就被称为“死的”,因为他里面所拥有的生命是天堂生命的反面,而天堂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。

属天的奥秘 #9470

9470.“母山羊毛

9470.“母山羊毛”表由此而来的良善,也就是说,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。“母山羊毛”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,是因为“母山羊”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(参看3519, 7840节);“羊毛”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。然而,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,而非真理,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“母山羊毛”,只说“母山羊”,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,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:
  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、紫色、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。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。(出埃及记35:25, 26)
  “纺母山羊”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。
  “羊毛”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,这真理本身是良善,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,如何西阿书:
 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。她说,我要随从我所爱的,我的饼、水、羊毛、麻都是他们给的。因此,到了收割的时候,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,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。(何西阿书2:5, 9)
 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,它在此被称为“母亲”;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“所爱的”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;“饼和水”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;“羊毛”和“麻”所表相同,不过是外在的。
  但以理书:
  我观看,直到宝座设立,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,祂的衣服洁白如雪,头发如纯净的羊毛。(但以理书7:9)
  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,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;“宝座设立”表示它已完全荒废;“亘古常在者”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,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,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。在圣言中,属天良善被称为“亘古”,“洁白如雪”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;“如纯净羊毛”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。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:
 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。祂的头与发皆白,如白羊毛、如雪。(启示录1:13, 14)
  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,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;在这些经文中,“羊毛”也表示这种真理:
  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。(以西结书27:18)
  以赛亚书:
 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,必变白如雪;虽红如朱红,必如羊毛。(以赛亚书1:18)
  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,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,所以他的“圣衣”是亚麻布,而不是羊毛制成的;因为“亚麻布”是指属灵真理,而“羊毛”是指属天真理,相比之下,这真理是良善。因此,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:
 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,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;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。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,腰穿细麻布裤子。(以西结书44:15, 17, 18)
  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,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,这一点从利未记(16:4, 32)清楚看出来。
  由此可见,“亚麻布”表示属灵真理,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;而“羊毛”表示属天真理,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。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,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、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(申命记22:11)。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,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(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)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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